當前位置: 首頁 · 政策文件 · 其他制度 · 正文

其他制度

内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支持高等學校又好又快發展辦人民滿意高等教育的意見
來源: 發布日期:2018-08-01 點擊量:

 

 

                                                                                                                                              内政發〔2017〕23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企業、事業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及考察内蒙古重要講話精神,落實自治區第十次黨代會工作部署,統籌推進我區高等教育領域綜合改革,現就支持高等學校又好又快發展,辦人民滿意的高等教育,提出如下意見。

一、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大力培養高素質人才

(一)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高校必須牢牢把握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能力這個核心,強化政治意識,堅定理想信念,把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教書育人全過程,不斷增強青年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和法治意識,切實把他們培養成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大力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進教材、進課堂、進學生頭腦的“三進工作”,優化思想政治理論課程設置,提高課程的思想性、針對性和感染力,切實增強青年學生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支持高校健全完善形勢政策報告制度,邀請各級黨政領導幹部、先進模範人物、革命前輩、優秀專家學者、成功人士到校講形勢政策課。緊密結合自治區改革與發展實際,大力開展黨的民族理論政策宣傳教育,引導學生準确把握“兩個共同”主題,牢固樹立“三個離不開”思想,不斷增強“五個認同”,自覺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形成内蒙古大學生德育特色。

(二)深化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支持高校自主設置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目錄内所有專業(國家控制布點專業除外),鼓勵優先發展信息科學、生命科學、新能源、新材料科學、新型裝備制造、新醫藥科學、資源環境科學等高新技術類學科專業和互聯網、綠色經濟、低碳經濟、環保技術、生物醫藥(含蒙中醫藥)、金融和資本運營、文旅産業融合、健康養老、體育健身等與自治區戰略性新興産業、優勢特色産業及産業轉型升級相适應的專業,适度增加專業布點。支持本科院校在認真總結、借鑒自治區“學分制”試點經驗的基礎上,結合自身實際不斷深化學分制改革,逐步形成學生自主選擇課程、學習進程和授課教師等機制,建立起與學分制相配套的學生管理、學業評價、教師評價等制度體系。支持部分高職院校逐步推行學分制。支持高校進一步優化蒙古語授課專業課程體系,科學設置專業方向,建立多樣化的蒙古語授課學生培養模式。

(三)提高研究生教育質量。鼓勵、支持高校推進研究生教育培養模式和機制改革,堅持科教結合和産學結合,大力培養具有較強創新和實踐能力的高層次應用型人才。鼓勵、支持導師開展學術交流、訪學和參與行業企業實踐,加強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之間人才交流與共享,建設專兼結合的導師隊伍,完善校所、校企雙導師制度,全面提升導師隊伍整體水平。加強研究生課程建設,支持建設一批研究生聯合培養基地。鼓勵、支持研究生開展科研和實踐創新活動。加強研究生教育質量監督保證體系建設,開展博士、碩士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和專項評估,建立和實施博士、碩士學位授權點動态調整和退出機制。實施碩士學位論文抽檢制度,評選自治區優秀博士、碩士學位論文。

(四)紮實推進本科教學審核評估工作。支持部分院校做好本科教學審核評估工作。要以評估為契機,圍繞“四度”主線,進一步調整、明确辦學定位與人才培養目标,加強師資隊伍建設,改善教學資源狀況,深化教育教學改革,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完善教學質量保障體系建設,切實提升辦學定位和人才培養目标與社會需求的适應度、教師和教學資源對學校人才培養的保障度、學生和社會用人單位的滿意度、教學和質量保障體系運行的有效度,不斷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五)健全完善創新創業教育體系。繼續完善高校招生、培養和就業創業聯動機制,鼓勵高校實施按類招生和培養,建立需求導向的學科專業結構。制定完善融入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和創新創業能力培養的新的人才培養方案,建設依次遞進、有機銜接、科學合理的創新創業教育專門課程群,形成就業創業導向的人才培養模式,促進人才培養與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創業就業需求緊密對接。重點支持高校建設一批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創業示範基地、科技創業實習基地、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等。鼓勵高校自主編制專項培訓計劃,或與有條件的教育培訓機構、行業協會、群團組織、企業聯合開發創業培訓項目。鼓勵大企業建立服務大衆創業的開放創新平台,支持社會力量舉辦創業沙龍、創業大講堂、創業訓練營等創業培訓活動。

二、強化“雙一流”建設,提高服務發展能力

(一)加大“雙一流”建設力度。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的重大戰略決策和自治區黨委、政府關于統籌推進國内和世界一流大學一流學科建設的總體部署,認真執行教育部、财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實施辦法(暫行)》(教研〔2017〕2号),支持高校牢牢把握國家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的機遇,按照“争創國内一流、瞄準世界水平”的建設思路,推動自治區高等教育發展達到新的高度。制定和實施我區“雙一流”建設的具體辦法,落實重點建設改革任務和保障監督等措施。重點支持4—6所大學和50個左右學科在本世紀中葉逐步進入國内一流行列。重點支持内蒙古大學10年後成為國内一流大學,争取早日達到世界一流大學水平,10個左右學科争取逐步達到世界一流水平。到2020年,重點支持民族學、中國語言文學(蒙古語言文學)、中國史、化學、生物學、生态學、科學技術史、材料科學與工程(含稀土工程)、化學工程與技術(含稀土工程、煤化工)、農業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畜牧學、林學、草學、蒙醫學、蒙藥學等16個左右學科進入國内一流學科行列,其中民族學、中國語言文學(蒙古語言文學)、生物學、蒙醫學、蒙藥學等5個左右學科争取進入國内一流學科前列。

(二)着力打造“高峰學科”。支持高校從主動服務國家和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出發,緊盯國家和自治區重大發展戰略,突出自身辦學優勢、辦學特色,壓縮“平原學科”,打造更多“高峰學科”。鼓勵高校按照有所為有所不為的建設原則,整合資源,集中力量,打造優勢特色學科,提高學科核心競争力。支持内蒙古醫科大學、内蒙古民族大學做好自治區級博士單位立項建設工作。支持内蒙古财經大學、赤峰學院、呼倫貝爾學院等高校加強博士、碩士單位建設。支持高校在國家新一輪博士、碩士學位授權審核中,進一步擴大博士、碩士授權學科和專業領域,努力填補自治區學位授權空白,特别是增列哲學、經濟學、法學、管理學、藝術學以及工學和醫學領域的博士學位授權,增強自治區高層次人才培養能力。

(三)提升高校創新能力。在國家和自治區科技體制機制改革制度框架下,擴大高校在科研立項、人财物管理、科研方向和技術路線選擇、國際科技交流合作等方面的自主權,深化科研項目經費管理、分類評價、成果轉化和分配制度等關鍵環節改革,進一步激發高校創新活力。建立健全持續穩定的投入保障機制,支持高校開展基礎性、前沿性、戰略性科學研究,增強原始創新能力。支持高校參與産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探索構建開放協同高效的科研組織模式。圍繞國家和自治區重大科技需求,打造一批協同創新中心,重點支持2-3個實驗室建成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在新能源、新材料、節能環保、高端裝備、大數據雲計算、生物科技、蒙中醫藥等戰略新興産業領域,依托高校建設若幹省部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發揮高校哲學社會科學學科和人才優勢,培育一批服務黨和政府科學決策的新型高校智庫。

三、加大人才培養與引進力度,提高師資隊伍水平

(一)加強師德教育。高校要廣泛開展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等為重點的師德教育活動,引導廣大教師牢固樹立“一切為了學生、為了學生一切、為了一切學生”的教育理念,恪守職業道德規範,樹立良好教風,激勵廣大教師争做“四有”教師。堅持學術研究無禁區、課堂講授有紀律、公開言論守規則。積極構建高校、教師、學生、家長和社會多方參與的師德監督體系,有效防止師德失範行為。落實《高等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教育部令第40号)和《内蒙古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内教師字〔2015〕55号),推進學風建設機構、學術規範制度和不端行為查處機制三落實、三公開,營造良好的學術環境。

(二)完善人才引進“綠色通道”。進一步完善自治區人才引進“綠色通道”,鼓勵、支持高校通過自治區人才引進“綠色通道”引進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優秀獲獎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項目、重點項目主持人,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主持人,國家“千人計劃”“萬人計劃”入選者,全國傑出專業技術人才獲得者,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長江學者”,國家重點學科、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學術(技術帶頭人),博士,優秀歸國留學碩士,具有正高級職稱等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鼓勵、支持高校自主公開招聘其他人才。鼓勵、支持高等院校通過教學交流、項目合作、兼職等方式從國外、區外重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大型企事業單位柔性引進各類高層次人才。鼓勵、支持高職院校通過“綠色通道”引進國際技能大賽獲獎者,中華技能大賽獲獎者,全國技術能手,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主要負責人,省級政府選拔的最高層次技能人才等急需緊缺人才。允許本科院校、高職院校設立一定比例的流動崗位,吸引具有創新實踐經驗的各類人才兼職。高校科技人員在完成本單位科研、教學等任務的前提下,經所在單位同意,可到企業和其他科研機構、高校、社會組織兼職并取得報酬。

(三)建立健全首席專家、博士後等制度。在自治區高校、科研院所每年選拔20-30名學科專業帶頭人作為首席專家,鼓勵和支持首席專家從自治區重點産業、重大項目、重要科研創新平台、新興産業和優勢産業發展建設需要出發組建科研團隊、開展重大原創性研究和應用研發,發揮引領示範帶動作用。充分發揮博士後制度在高校人才引進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博士後流動站、工作站設站單位補貼标準,建立在站博士後生活補貼制度。

(四)深入實施人才隊伍建設工程。充分發揮國家高層次人才研修班、自治區“草原英才”工程、自治區“511人才培養工程”、“新世紀321人才工程”、“少數民族專業技術人才特殊培養計劃”、“青年創新人才選拔計劃”等重點人才培養工程的示範引領作用,培養造就一批拔尖創新人才,大力增強高等學校創新能力;加大對高校青年教師的培養和支持力度。在選拔、培養等方面向高校适當傾斜,支持高校師資隊伍建設,促進高校師資隊伍整體水平的提升。“十三五”期間,自治區将建成200個自治區級教學團隊,評選教學名師和教壇新秀各200名。

(五)強化高校在職稱評審、崗位設置中的主體作用。引導高校堅持師德為先、教學為要、科研為基,突出品德、能力和工作實績導向,不斷完善高校教師職稱評審條件,創新自治區高校職稱評審方式,采取考評結合、面試答辯、量化評審、網上評審等方法,提高評價質量。支持高校優化專業技術崗位設置比例,适當提高高級中級崗位比例,減少初級崗位數。高校可在核定的崗位總量、結構比例和最高崗位等級限額内,自主制定聘用條件,自主進行聘用。

(六)強化蒙古語授課師資隊伍建設。支持高校解決蒙古語授課各學科專業教師隊伍結構性短缺、年齡結構不合理、補充機制不健全等方面問題,不斷完善蒙古語授課教師選聘制度,有計劃選派蒙古語授課中青年教師赴國外和國家重點高校、科研院所訪學、研修。

四、加快推進轉型發展,切實轉變辦學理念

(一)主動适應經濟社會轉型發展。引導高校積極适應經濟發展新常态,明确辦學定位,切實把辦學思路轉到服務自治區經濟社會轉型發展上來,轉到培養應用型基礎技能人才上來,轉到增強學生就業創業能力上來。主動服務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緊緊圍繞創新驅動發展、中國制造2025、互聯網+、大衆創業萬衆創新、“一帶一路”等重大戰略,促進自治區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牧業現代化、綠色化“五化”同步發展,圍繞草原生态、稀土綜合利用、煤化工、蒙醫藥、清潔能源開發與利用、蒙古語言與信息處理等重點領域和技術,以産教融合、校企合作為突破口,推動學校轉型發展。根據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和高等教育整體布局,制定轉型發展實施方案,積極穩妥推進轉型發展工作。加大對轉型試點院校的支持力度,探索應用型院校的發展模式。加強與中高等職業教育的銜接,培養高層次的技術技能型人才。強化自治區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體系建設,建立高校畢業生就業反饋機制,運用大數據,加強區域、行業流向分析,為高校調整優化學科設置,提升辦學質量提供依據。

(二)不斷擴大對外開放辦學。引導、支持高校開展高水平、高質量的國際交流與合作,促進辦學實力、辦學水平的提升。圍繞國家“一帶一路”倡議,推進中蒙俄經濟走廊建設。充分發揮内蒙古地緣優勢,優化自治區高等教育對外開放布局,培育形成高等教育對外開放的特色和品牌。深入開展蒙古國、俄羅斯及其他國家的國别和區域研究,推動“蒙古國研究中心”建設。鼓勵、支持高校利用各類獎學金,擴大留學生規模,主動融入京津冀協同發展,加強與區外院校在重點學科建設、教師交流、聯合辦學等方面的合作。支持内蒙古師範大學、内蒙古大學、内蒙古民族大學等條件成熟的高校與境外大學合作建立基礎教育學校、蒙醫藥學院、傳統蒙古語言學院。落實教育部《關于辦好開放大學的意見》(教職成〔2016〕2号),促進内蒙古廣播電視大學又好又快發展。

(三)推進産教融合發展。深入實施産教融合發展工程,鼓勵、支持高校在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學科建設等方面與自治區相關産業發展相融合,在不同方向和領域分類發展,辦出特色,争創一流,全面提高自治區高等教育服務經濟社會轉型發展的能力。探索建立校企合作協調推進機制,鼓勵、支持高校與相關行業企業共同建設專業、制定完善人才培養方案、課程設置,共建實習實訓基地。鼓勵、支持自治區企業在高校建立研發中心,雙方合作開展重大技術攻關和重大項目研發。

五、深化管理體制改革,激發内生辦學動力

(一)全面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高校要加快構建以大學章程為基礎,以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為核心,以學術委員會、教授委員會、理事會為支撐的現代大學制度整體框架。高校黨委要充分發揮領導核心作用,支持校長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斷完善黨委統一領導、黨政分工合作、協調運行的工作機制。要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彙聚起推動高校綜合改革的強大合力。要不斷完善以章程為核心的制度體系,健全決策機制,規範執行程序,使學校運行有章可循、有據可依,形成自主辦學、自我約束、社會監督的長效機制。

(二)加強民主管理、民主監督。高校要進一步健全教授委員會、學術委員會、學位評定委員會、職稱評定委員會等學術機構,充分保障這些機構在學科建設、專業設置、職稱評聘、教師聘任、科研項目分配、學術評價、學術發展等事項上的話語權、決策權和參與權。充分發揮教職工代表大會的重要作用,涉及學校發展的重大事項應提交教職工代表大會讨論,切實保障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監督。

(三)保障高校辦學自主權。堅持放管服改革與健全高校内部治理結構同步推進,确保高校辦學自主權能夠放下去、接得住、用得好,特别是要在科技、人事、财務、資産管理自主權等方面加強協同聯動,加快推進簡政放權。高校要建立以大學章程為核心的現代大學制度,健全内部治理結構和權力運行規則,确保辦學自主權的運行和監督有章可循、有據可依。加快推進高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

(四)堅決維護高校安全穩定。高校要牢固樹立政治意識、政權意識、陣地意識全面貫徹落實黨委(黨組)意識形态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及相關細則,強化高校意識形态管理。堅決防範和抵禦敵對勢力滲透,不斷鞏固馬克思主義指導地位。要加強思想政治理論課建設,深化總體國家安全觀教育,充分發揮哲學社會科學的育人功能。切實加強互聯網輿論引導,強化校園網絡安全管理,打造健康網絡文化。嚴格課堂教學紀律,強化教師行為規範教育。嚴禁在高校傳播宗教、建立宗教團體或組織、發展教徒、設立宗教活動場所、舉行宗教活動、散發宗教類印刷物及宣傳品等。

六、健全完善保障機制,确保措施落到實處

(一)加強領導統籌推進。高等教育改革與發展有其自身規律和特性,自治區将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自治區教育廳牽頭建立統籌協調機制,統籌推進高校合理布局,研究解決高等教育改革與發展中的突出問題。各有關部門要制定和出台切實可行的配套措施,精心組織實施,确保各項支持措施到位。各高校黨委要進一步理清發展思路,明确發展定位,增強發展内生動力,牢牢把握發展機遇,全面提高辦學質量。

(二)切實保證經費投入。将自治區本級直屬高校納入一級預算單位管理,不斷完善高校預算撥款制度改革,督促地方政府加大對所屬高校的經費支持力度,逐步構建科學規範、公平公正、導向清晰、講求績效的預算撥款制度,優化項目設置,強化項目引導,優先保證一流大學、一流學科建設工程等重點建設項目,加大财政資金支持力度,保證财政經費投入,鼓勵、引導高校轉變辦學模式,突出辦學特色、争創一流。創新高校建設投入模式,積極探索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研究設立産教融合發展政府引導基金。完善高校與企業開展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等橫向合作項目經費管理制度,鼓勵高校與企業開展産學研合作。

                                                                                                                           2017年2月21日

上一條:教育部等五部門關于深化高等教育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若幹意見
下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地址:内蒙古鄂爾多斯市康巴什鄂爾多斯大街東1号  電話:0477-8591197  网址:https://www.002747.cn/  

版权所有·威廉希尔(亚洲版)官方网站-【安全|稳定|信誉】  蒙ICP備17003790号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