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部門:
根據根據《鄂爾多斯市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若幹政策》(鄂黨發〔2017〕8号)《鄂爾多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開展2019年博士後補貼資助申報工作的通知》(鄂人社發〔2019〕207号)規定,現就開展2019年博士後補貼、資助的申報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申報對象
經批準的我市博士後科研工作站設站單位和全職在我市從事科研工作的博士後人員。
二、申報條件及材料
(一)博士後生活補貼。我市博士後科研工作站目前全職在站開展科研工作的博士後,進站滿1年且完成開題考核或中期考核合格,可申請生活補貼。申報材料如下:
1.博士後生活補貼申請表原件一式三份(見附件1);
2.博士後人員身份證、博士畢業學曆學位證明複印件,并提供原件審驗;
3.博士後進站審核表及批複文件複印件;
4.聯合培養博士後研究人員工作協議書複印件(經批準可單獨招收博士後的科研工作站可不提供);
5.博士後開題報告或中期考核材料複印件,并提供原件審驗;
6.經本人簽字的銀行卡複印件。
(二)博士後科研經費資助。市内外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工作站按規定出站并留在我市(或來我市)的博士後,與我市企事業單位簽訂3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且從事科研工作的,可申請科研經費資助。申報材料如下:
1.博士後科研經費資助申請表原件一式三份(見附件2);
2.博士後人員身份證、博士後證書複印件,并提供原件審驗;
3.與現工作單位簽訂的3年及以上期限的勞動(聘用)合同複印件,并提供原件審驗;
4.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材料(至少6個月記錄)複印件,并提供原件審驗;
5.博士後進站審核表及批複文件的複印件;
6.博士後工作期滿審批表複印件,并提供原件審驗;
7.近5年科研工作主要成果相關證明材料;
8.所在單位銀行開戶許可證複印件。
(三)新建博士後科研工作站運行補貼。經批準在鄂爾多斯市範圍内相關企業新設立的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其設站單位可申請博士後科研工作站運行補貼。申報材料如下:
1.新建博士後科研工作站運行補貼申請表原件一式三份(附件3);
2.博士後科研工作站設站批複文件複印件;
3.設站單位銀行開戶許可證複印件。
(四)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引才資助。鄂爾多斯市範圍内經批準設立的博士後科研工作站,2017年7月以後按規定引進全職從事科研工作的博士後,設站單位可申請引才資助。申報材料如下:
1.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引才資助申請表原件一式三份(附件4);
2.博士後科研工作站批複文件複印件;
3.新引進的博士後人員身份證、博士畢業學曆學位證明複印件,并提供原件審驗;
4.博士後進站審核表及批複文件複印件;
5.聯合培養博士後研究人員工作協議書複印件(經批準可單獨招收博士後的科研工作站可不提供);
6.設站單位銀行開戶許可證複印件。
三、補貼标準及資金撥付
(一)在站博士後生活補貼額度為每滿1年給予5萬元補貼,最長補貼2年。補貼經費将撥付給符合條件的博士後人員。
(二)博士後科研經費資助額度為15萬元一次性資助。資助經費将劃撥至博士後現工作單位,僅限用于博士後從事科研工作的相關支出。
(三)新建博士後科研工作站運行補貼額度為50萬元一次性補貼。補貼經費将劃撥至設站單位,僅限用于博士後科研工作站的建設、博士後人員招引與培養等相關支出。
(四)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引才資助額度為每引進1名博士後給予10萬元資助。資助經費将劃撥至引才單位,僅限用于博士後培養相關工作。
四、相關要求
(一)已享受博士後獎補政策的單位和個人不得重複申報。
(二)博士後生活補貼、新建博士後科研工作站運行補貼、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引才資助統一由設站單位組織申報,博士後科研經費資助統一由博士後現工作單位組織申報。各申報單位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将會同有關部門,對獲得補貼或資助的相關單位及個人進行抽樣核查。對以虛假材料進行申報的單位,将進行通報且3年内不再受理其申報。
(三)申報人員可登錄“鄂爾多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址:http://rsj.ordos.gov.cn/)下載、填寫相關申請表,并于2019年9月28日前将申報表及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交至行政樓203,申請表電子文檔請發送至eyyrsc@163.com。
威廉希尔人事處
2019年9月18日